关于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校内培育计划的通知
为促进学校创新型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有目的地培育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切实全面提升学校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竞争力,根据学校领导意见,学校将实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对获批培育资助者学校将给予强力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者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4周岁,其他须符合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者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其他须符合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
二、 申报材料
1、申请者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分别填写“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科技处审核后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用A3纸打印);
2、须提交本人和国内已获得者的业绩对比(业绩对比表见附件),要求如下:1)已获得者须与本人学科方向相同;2)已获得者应是在近五年内获得该项目(即2011-2015年内),其业绩应为他获得当年之前的业绩;3)与不少于3人获得者进行对比;
3、提交一份如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及可行性报告。
三、培育计划评审:
1、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论证培育的可行性;
2、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下午17:00前。
五、联系电话:88120132 杨雪莲
附件:
关于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校内培育计划的通知.docx
科技处
201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