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通知)
校党宣字[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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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
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的“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15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安排。
一、关于专题讲座的安排
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专题讲座安排在3月31日至6月9日的每周二下午和每周六上午,全校共计183场,供全校一至三年级学生选听,请各学院根据安排按时组织学生参加(见附件一)。四年级学生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由各学院结合学院和专业特点,以主题班会、观看影视片、参观考察等形式开展。
授课教师要精心准备好教案,做好课堂教学工作。每次讲座结束后,授课教师都要及时填写好专题讲座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二)。各学院辅导员要亲自带队,并在专题讲座情况反馈表中签字确认到场情况。
二、关于各学院组织的专题讲座的安排
根据学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协调会精神,各学院本学期要结合教育部所颁布的教育教学要点,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所确定的专题(见附件三),安排1—3场“形势与政策”课专题教学,并在4月10日前将讲座落实情况用OA报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88122864。
三、关于期末考试的安排
1、考试内容:围绕“形势与政策”课专题讲座或者教学片的内容完成一篇小论文式的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
2、考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之前完成,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课考试,并妥善保存好学生的考试试卷,以备检查。
附件一:“形势与政策”课专题讲座安排表
附件二:“形势与政策”课专题讲座情况反馈表
附件三:“形势与政策”课专题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3月30日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