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

2024-10-12

 


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把竞争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深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创新改革,压实硕士研究生导师责任并充分调动积极性,根据研究生院《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和《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2470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类导师2024年招生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截止202491日,距离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少于三周年。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学界有重要影响的学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招生年龄限制。

(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业绩要求

1、校内导师近三年(2021—2023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要求(包括同一类中的两项)的(要求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师范大学),可向学院申请招收硕士生,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表(附件一),学院将根据业绩对经审核具备2024年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ABC三档排序并公示。同一档内排名不分先后:

1)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含教改项目)1项或经费1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1篇。

3)出版专著1部或主编教材1部(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校级排名第一,省级排名前三,国家级排名前五)。

5)入选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导师或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校级排名第一,省级排名前三,国家级排名前五);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师研究生课程教学A类竞赛奖励1项(省级排名前三,国家级排名前五);或教学案例入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库)(排名前三);或主持获批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实践性成果、奖励。

6)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1次;或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立项并完成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1项;或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立项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项目1项;或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获评省“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A类、B类竞赛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获得省级创新实践竞赛奖励1项。

7)获批与本学科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个人成果转让累计到账经费10万元或科技服务累计到账经费15万元;或者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副职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排名前三);或有其他国家部委采用刊发的成果(排名前三)。

2、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或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则直接通过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成果均要求排名第一)。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2024年修订)》的通知(校发〔202477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和培养要求等实际情况,在学院排序结果的基础上,制定以导师综合业绩和硕士生培养质量为导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排序和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并优先保障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项目主持人的硕士生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各招生方向的名额。

(一)基本要求

  1. 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应具备2024年招生资格且只能在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指导研究生。

  2. 各学科专业点在师生互选中要充分考虑导师的时间和精力以及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要求,根据导师和研究生的数量,保证每个导师所带研究生数量基本均衡,注重培养年轻导师和新上岗的导师,避免某个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过多。原则上一名导师在学院内部所有方向(含专硕和学硕)招收研究生人数一届不能超过5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不超过4名。国家级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每一级学科点内不能超过2个二级学科方向招生,学院内不同学科点不得超过3个二级学科方向招生,且自身研究方向必须与招生的二级学科方向一致。

3、各学科专业点对于当年承担了国家级课题的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数量上可以适当倾斜,但指导研究生总量不得超过5人上限,所带学生研究生同一专业内不能超过2个方向,跨一级学科不得超过3个方向。

4、各学科专业点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关于促进研究生高水平论文产出的若干措施》(校发〔201832号)的相关规定,对所指导的研究生高水平论文产出较多的导师,在师生互选中,可再适当增加指导1个名额,但总数总量不得超过5人上限。

(二)限招或停招

1、按照前述业绩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导师,2024年暂停招生资格。

2、上一学年每出现一例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外审结论为“修改后重新送审”或“重撰,不能答辩”,则核减导师当年相应学科招生指标1个。如果出现3例及以上情形,则暂停该学科2024年招生;已经连续2年出现上述情况的,则暂停该学科2024年招生。

3、在教育部、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其指导的论文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暂停导师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2024年招生资格。

4、省教育厅组织的导师指导能力评价考核不合格者,暂停2024年招生资格。

5、因疏于教育引导,所带学生出现思想问题、政治问题、作风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暂停当年招生。

6、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学校抽检中,2人次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暂停2024年招生。

7、未尽到教育责任,所指导的研究生2023年有2人次(含)以上受到纪律处分的,暂停2024年招生。

8、所指导的研究生2023年在科研、学位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2024年招生。

9、无故不参加2023年导师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暂停2024年招生。

三、工作流程

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1020日完成。基本流程如下:

1、学院公布(更新)各学科点导师基本情况,发布师生互选通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学生查看相关专业方向导师情况,填写互选表,由各专业点负责人(学生)收集材料上交至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

3、各专业点安排师生见面会,原则上要求所有导师出席会议并自行介绍教学、科研情况;并将师生见面会安排的时间地点反馈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李启峰老师,学院汇总留存信息;

4、各学科点根据学生申请和导师意愿,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师生互选结果,报学院统筹审核安排后公示;

请各学科点负责人(马理学科为二级点负责人)在1021日前将各专业互选材料并签字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5、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互选结果后上报学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科点要高度重视师生互选工作。要基于本学科点的实际情况做好调研和沟通工作,要召开学科点导师会议讨论通过本学科师生互选方案;

2、师生互选结果正式确定并公布后,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由所在专业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与硕士生协调选定导师。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