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23-05-08

 

转社科处关于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接江西省社联通知,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发〔2023〕12号)和《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精神,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3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等19个学科申报。

    社科普及读物类另行发布通知。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http://www.jxskw.gov.cn/),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必须为系统通过后导出的版本),成果原件(无须匿名)、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5月20日-6月1日为我校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请申报人员务必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候。

6月5日-6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分类汇总本单位纸质材料后连同分类汇总本单位纸质材料后连同《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社科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必须为系统通过后导出的版本)、《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社会科学处 杨溢 OA。

请各位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申报时间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 省社联:88590623、 88592902

  申报系统咨询:87046367

      社科处:袁欢88120130

           冯家琪88120335

           杨溢88210137


附件:1.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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