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2022-03-16

 


【文号:教务字〔202211号 时间:2022-03-16

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本科人才培养的根本遵循,决定着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的问题。为落实中央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科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调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导向

1.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需要

各专业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2.坚持标杆导向,实现进位赶超

各专业要深入调研、多方考察,确立标杆学校专业,在充分分析自身培养方案运行过程中的短板和问题的基础上,学习、梳理、总结标杆院校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功经验。

3.找准优势赛道,凸显专业特色

双一流建设、双万计划等背景下,充分发挥师范专业的办学优势,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充分继承传统优势和专业特色,优化专业培养目标,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的高级化、现代化、精准化。



三、调研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2022325日前

各学院开展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大讨论,并成立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拟定专业调研实施计划。

20224-8

通过多形式开展纵向(政府、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在校生等利益相关者)、横向(兄弟院校相同专业)调研工作,以制定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发展状态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明确专业对应服务领域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

20225

各专业根据调研情况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的撰写并提交。

20229-12

学校发布《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学院按指导意见开展修订工作,在全体专业教师范围充分研讨,并经专家论证形成培养方案,同时提供国内一所双一流大学相近专业培养方案。

2023115日前

经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定稿。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及时布置并扎实开展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统一规划调研,形成各专业调研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人员分工,确定好调研的行业、企业单位、学生等;要根据专业特点,可相近专业组合调研,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安排各专业调研对象和时间。最后,形成正式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质量将纳入本年度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奖的考核范围。

2.对接标准,强化论证

各专业要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与各类标准的对接,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师范类专业类认证实施方法》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各专业需对照相关标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设计合理的课程体系并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等明确所有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映射或对应支撑关系。

3.学生中心,科学设计

修订过程中需贯彻以学生中心的育人理念,以引导和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修订目标设定应具有前瞻性,聚焦学生受教育后“学到了什么”和“能做什么”,保证培养目标与内外需求、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之间具有良好的支撑,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适应度。相应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对学生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要求,对课程进行凝练,提高课程含金量,确保课程体系能够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4.丰富形式,高效调研

调研论证是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可根据需要,通过走访、座谈、专家讲座、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考察,尤其是做好对用人单位、行业专家、一流院校、毕业生、高年级学生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调研工作,并做好调研工作记录,形成专业调研报告(具体可参考附件)。

请各专业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61日前提交专业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同时需附上详细的佐证材料)等相关调研材料,电子版发教务处督导科张鹿鸣OA,纸质版交至先骕楼5210

  

江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