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3-08

 

【文号:教务字〔202124号 时间:2021-03-08

各学院:

为稳步推进疫情期间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最新文件精神和教学进度安排,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15日至320日。

二、检查重点

1.选题意义

2.写作安排

3.逻辑构建

4.专业能力

5.学术规范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为主:各专业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具体形式学院自定。学校提供《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学院自行决定是否填写,中期检查表由学院保存。

2.学校随机抽查:学校将择时组织督导专家实地抽查,现场指导。

四、要求

1.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中,请学院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2.结合检查重点,找出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学院中期自查报告。323日前将毕业论文中期自查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赵苗。

五、其他

1.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前的盲审工作准备,4月上旬进行学校层面盲审抽查。

2.做好“十佳百优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准备。

3.教务处赵苗,电话:1890708982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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