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1-01-22

 

【文号:教务字〔202115号 时间:2021-01-22

各学院:

新一轮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上半年启动。此次专业评价是对各专业近几年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综合评估,评价结果对于各专业今后的发展和学校的办学声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保障本轮专业评价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有三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截至20217月)的在招本科专业均参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准备工作

(一)学院自评

1.制定方案。各学院全面启动和布置本学院的迎评准备工作,根据参评专业情况制定“2021年省级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并于310日下班前将工作方案交至教务处督导科罗艳虹OA。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院评估领导小组及分工情况、参评专业迎评工作进程安排(迎评工作拟安排至6月初)等。

2.梳理材料。各学院参考《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2018修订版)》(详见附件2)中的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参评专业逐条对照检查,整理各专业师资队伍、培养质量、科研及教研成果等相关的定量数据,梳撰写与指标体系相关的定性文字材料(如培养模式、质量保障、专业特色、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每个观测点,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校内预评估(拟定于20213月底)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上述专业进行校内预评估。

(三)整改完善(全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开展前)

参评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整改完善,并做好迎接全省专业综合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提前根据指标体系,组织人员对参评专业进行深入研究,仔细收集、提炼相关材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迎评工作。

2.对于本次省级专业综合评价的结果,学校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奖惩措施:对于评价成绩优异的专业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奖励;对于排名靠后的专业,学校将对其采取减少招生计划、停招甚至撤销等相关惩罚。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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