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教务字〔2020〕120号 时间:2020-11-03】
各学院:
为确保有效监控,保证质量,更好地落实实践教学工作,现定于11月中旬开展2020年实践教学相关工作检查,具体如下:
一、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德育答辩工作专项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德育答辩工作是纳入到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奖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考核学院在该项工作中的成绩,请于11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实践教学科: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管理规定、工作总结、选题指南(含备选题目表)、选题分析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答辩方案、未参与答辩学生说明材料(全部参与答辩则不需说明)、质量支撑材料(含毕业论文(设计)应用情况,无此项内容则不需材料)、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以上文档编好目录,加装封面订成册,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稿连同电子稿一并报送。
2.德育答辩工作方案(含答辩安排)、总结,不要装订,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稿连同电子稿一并报送。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送电子稿。
4.分专业,按学号升序排序,顺序号为6和12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其过程管理手册、德育答辩手册,报送纸质稿原件。
二、2020年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专项检查
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直接关系到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在工作实践中又因专业特色的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为准确检验该项工作的成效,请已经完成了实习工作的学院于11月25日前(还在进行中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实践教学科:
学院实习工作相关制度或者规定;分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学院实习总结。其中实习计划及总结必须包含专业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单位分布情况,实习基地利用情况等信息。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稿一并报送。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说明及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