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的通知

2020-06-24

 

【文号:教务字〔202063号 时间:2020-06-2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建设一流本科行动计划》(校发〔20192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一流本科教育,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提高通识教育课程质量,学校启动建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依托学校综合平台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资源,借鉴国内外通识教育的先进经验,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由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有机联系的一流本科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到2022年,建成100门左右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二、建设重点

重点建设一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和认知能力的课程。经典人文社科和科学课程、写作与沟通、劳动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丽中国、教师教育特色课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课程优先支持建设。挖掘赣鄱文化中的精粹,积极打造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古色文化等赣鄱文化特色课程。建设课程可参考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重点指南(附件1)。

三、建设路径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分立项建设认定建设两步。

(一)立项建设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建设可分优化课程 “新建课程两类。

1.优化课程。对于已经开设、尚未达到认定条件的通识教育课程,可申请优化,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建设。

2.新建课程。对于拟新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可申请新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建设。在立项一年内,按课程设置审批办法经校院两级审核后正式开课。

3.建设要求。立项建设期1-2年,立项建设期内达到认定条件,可申请认定建设,经学校批准后按认定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二)认定建设

对于已经开设且基础扎实、达到认定条件的通识教育课程,可直接申请进入认定建设阶段,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建设。

1.认定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课程水平:获得校级优课或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2)修读人数:近3年修读学生总人数不少于200人。

2.建设要求。认定建设期3年,认定建设期内须再次获得校级优课或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且修读学生总人数不少于200人。

四、政策支持

1.学校把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作为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按每门5000元的标准资助,鼓励学院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

2.建设期满考核合格,学校认定为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重要项目,授予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称号。

五、遴选程序

1.申报程序。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申请表》(附件2),基层教学组织初步遴选后,由各相关教学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

2.材料提交。各学院指定专人于71日(周三)前,登录江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填报系统,填报《江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获得材料提交网址。课程负责人于78日(周三)前,根据填报窗口网址,提交《江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他具体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胡小燕、熊春凤,联系电话:88120267

六、相关要求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认真对照教育部一流课程相关文件要求以一流课程的标准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牢牢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

2.基层教学组织要统筹谋划,可对已有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打造;也可集中力量开设新课。每个基层教学组织一般应建设至少1门通识教育课程。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工作,在本单位范围内积极组织有关通识教育的研讨,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课程建设和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4.学校将把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和学院核心指标奖评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评选标准之一是至少要建成1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教务处

                                                          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