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2020-06-05

 

【文号:教务字〔202056号 时间:2020-06-04

各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已陆续返校,线下教学依次有序开展。为落实《江西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办法(试行)》(校发﹝2019﹞14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助教导师配备、助教听课授课安排、助教考核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助教导师

若本学年新入职教师仍有未配备助教导师的,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尽快完成助教导师选拔配备工作,报教务处备案。

二、助教工作安排

1.新入职教师进校后第一学年每学期须跟随助教导师完成12门本科课程的助教工作,本学期请按要求安排听课、部分授课以及录课工作。

2.如果新入职教师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未安排助教工作,本学期可补充安排听课、辅导等相关工作。

三、助教工作考核

1.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考核包含助教导师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公开试讲评价三个方面,考核工作主要由学院负责完成。

2.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为优秀(得分≥90)、合格(75≤得分<90)、基本合格(60≤得分<75)、不合格(得分<60)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全校控制在20%以内。

3.每个学院可按本院新入职教师人数的50%向学校推荐优秀,要求优秀候选人提供一段30分钟左右的教学视频,由教务处组织学校督导专家进行集中考评。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附件1、附件2纸质稿须由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一起于7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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