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人文社科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2019-11-04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科研工作,督促科研人员按期按质完成科研任务,提高学校科研项目完成率,社科处自即日开始本年度第二次集中受理省、厅级项目的结题(鉴定)申请工作,相关项目的结题要求见附件说明,国家级和部级的项目常年办理结题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1、集中结题项目范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此次受理2013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的结题申请。其中,2013年立项的项目如此次不申请结题则作为自动撤项处理。同时,今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将采用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相结合方式,请注意查阅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流程及要求。

2)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此次受理计划结题时间在2018年及以后的项目结题申请。《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立项后,须按课题申请书中结题时间按时结题。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将撤销该课题。

3)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由于今年上半年文旅厅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未提交结题申请的均做了撤项处理,因此此次只受理2017年以后立项的并计划在2019年结题的课题的结题申请。对于部分2016年立项的项目如计划结题时间在201912月或此前提交过延期报告并同意延期至2019年年底的此次可以受理(延期报告需附在材料中)。《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立项的项目,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延期,作为自行终止研究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办批准。一般延期不超过一年,延期不超过一次。

4)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此次受理2014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的结题申请。《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延期两年仍不能结题”由省教育厅作出撤销项目决定,“如遇项目负责人亡故、出国不归及工作调动等不可逆转的情况,项目自行中止”。

2.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1118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社科处5333办公室,请勿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