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七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属2015年至2019年度的全国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均可申请参评。
2.已在往届国家和省级同类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3.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科研成果参评。正在执行尚未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对参评成果在思想导向、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条件是:
1.思想上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研究,既有对教育本质和特点的揭示,又有相对应的操作性对策、建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参评成果能较好地体现“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导向”的特点。
4.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三、成果形式与时限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校本教材除外)等(不包括各类教辅资料、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参评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限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
四、申报材料
凡符合评选范围者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申请参评。申报材料包括:
1.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3份;
2.成果原件报送2份;
3.成果复印件及社会反响材料统一装订成册,报送2份。
学校集中受理材料时间:2020年4月6日-7日,请勿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