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线上教学进行督导的通知

2020-02-19

 

               【文号:教务字〔202011号 时间:2020-02-1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尽量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校的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学校开展了延期开学线上教学工作。为保证线上本科教学质量,现将线上教学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通过网络,对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督查,特别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意识形态的督查。

二、督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看网上教学资源、网上听课、视频回放等督查方式,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督查。督查标准可参考附件。

1.查看网上教学资源。学院应安排院领导干部、院督导专家对教师选用的网络资源,特别是自制的教学内容(如教案、PPT、视(音)频、作业布置及批改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如有网上直播教学,应有院领导干部、督导专家进入直播平台,可以对课堂教学过程进行随机督查。

2.网上听课。根据学院的线上教学安排,组织院领导干部、院督导专家进行网上听课,院领导干部听课节次要求按《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规定实行,院督导专家听课工作量按《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要求计算。

3.视频回放。利用网络平台教学视频的回放,对教学过程进行督查。

    校级督导根据全校的线上教学工作安排,对全校线上教学进行抽查,组织网上听课。

三、督查反馈

1.督查过程应及时做好记录,形成教学督查档案,必要时给予公布与反馈。

2.各学院应积极调动师生参与督查工作,建立并公布明确的督查反馈通道,特别督促辅导员做好学生意见反馈渠道的宣传工作,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反馈渠道是否畅通。

3.校级督查建立线上教学督查通报制,定期公布线上教学督查情况。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线上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参考标准

 

 

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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