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02-24

 

                                           【文号:教务字〔202015号 时间:2020-02-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的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预计2022年将开展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工作。为全面做好新一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培育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参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指标执行,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成果进行有计划的培育,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奖项目,为推荐申报第九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遴选条件

1.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的成果,以及在国内有较大影响且特色明显,但由于总结凝练不够而未曾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有关单位推荐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经选拔后推荐1项成果至学校。

(三)学校评审、公示、公布

学校主要采用网上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校内外专家和教师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多轮评审,最后通过学校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拟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对有争议的成果,学校将进行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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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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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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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于316日(周一)前,登录《江西师范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填报系统》(网址将另行通知,密码与教务在线登录密码相同),进入教学成果奖填报栏目,在填报教学成果名称窗口填写本单位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填报完成后进入教师填报数据栏目,下载教学成果负责人填报窗口网址,并发给教学成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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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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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日(周三)前,教学成果负责人根据填报窗口网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

1.《江西师范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PDF格式,不超过100M;

2.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材等。PDF格式,不超过100M

上传完成以后,可在线浏览申报文件。

 

(三)纸质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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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择期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将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和各教学成果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等材料1式1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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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咨询

网络填报不尽事宜可与教务处胡小燕联系,联系电话:13979196960,网络填报技术问题可与教务处徐华银(手机1397088625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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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管理

各培育项目应对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为确保培育成效,学校对培育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其进行分阶段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制,并视建设情况给予后期的经费支持。

分阶段考核的时间大致为:每学期开学初(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项目的考核着眼于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和教材获奖、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获批情况、各类教研和科研项目立项等)、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实施的实践检验以及改进举措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教学成果奖是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积累,也是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以特色为导向,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遴选推荐出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教学成果。各单位还须加大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经费支持,可从本科教学经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划拨,学校也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总结凝练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资源的建设,取得不少成果,各相关单位在明确人才培养优势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本科教学与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整合资源,精心凝练,重视教学成果实践检验工作,在实践检验中不断总结经验,修正、完善、创新理论,切实提升成果的实效性;加强推介宣传,扩大成果影响力。

(三)选优选特

对近年来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有国家级重大教学或科研类项目支撑,依托该项目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有明确的改革和建设思路、创新性强、特色明显、预期效果好、有较大推广价值的项目,将优先予以考虑。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且特色明显,但由于总结凝练不够而未曾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相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精心谋划,倾斜扶持,力争获取第十七批(202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以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资格。

 

附件1 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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