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8-11-2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相关工作的开展做了规范化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于11月27日分别组织党委中心组与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王员主持。

       会上,王员从《条例》提出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阐释和学习。王员指出,《条例》明确了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王员要求学院党员干部要深化对支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联系支部的工作指导,扎扎实实做好学院党建工作。各支部书记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支部常规工作的落实,总结特色工作,擦亮工作亮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学习,党员同志加强了对党支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顺了工作逻辑,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做出特色做出水平,把支部工作做出效果做出成绩,更好的服务党员,推动学院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文/图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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