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教务字[2018]060号】 【时间:2018年6月13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2017级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报名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学生可以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1个辅修双学位。
1.瑶湖校区全日制在籍的2017级本科生;
2.已修读课程补考课程三门(含)以下者;
3.已缴清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学有余力者。
二、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
6月15日—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学校“教务在线”“学生之家”进行网上报名,辅修双学位招生专业见附
表。
2.学院审核,确定开班专业
6月21日,辅修双学位招生学院进行网上审核;6月22日,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确定并公布开班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3.志愿调整
6月24日—29日,学生根据开班专业进行志愿二次调整。
4. 公布录取名单
7月2日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缴费
9月1日之前,自行进入财务处网站中的网上支付平台缴纳学费(网址:http://cwc.jxnu.edu.cn/ 用户名、原始密码为:缴费号),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开课时间
9月18日(第三周)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或晚上集中上课。
四、享受待遇
学生修完双学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的,单独发放“辅修专业毕业证明”;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双学位必修课程补考四门(含四门)以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双学位课程合格取得的学分,可冲抵主修专业的相关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五、学费标准
双学位专业学费收缴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执行,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年收取。为鼓励学生积极报名修读双学位,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双学位只收取第一学年学费。如学生中途退出双学位学习,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按规定被取消修读双学位资格的,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各双学位专业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1.文科(文、史、哲)类 3500元/学年
2.文科(经、管、法、外)类 3800元/学年
3.理工(Ⅰ)类 4000元/学年
4.理工(Ⅱ)类 4200元/学年
六、凡在报名系统关闭前保留了报名数据的学生,即视为确定参加双学位的学习并自愿按时交纳学费。学生若不按时交纳学费,则会严重影响双专业双学位的教学安排,因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学生本人诚信考核,情节严重者以扰乱教学秩序论处。
附表:辅修双学位招生专业
2018年6月15日
附表:辅修双学位招生专业
序号 | 开设学院 | 双学位专业 | 授予学位 |
1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2 | 财政金融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3 | 财政金融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4 | 财政金融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学 |
5 | 城市建设学院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6 | 国际教育学院 | 朝鲜语 | 文学 |
7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历史学 | 历史学 |
8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9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学 |
10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11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 | 理学 |
12 | 政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13 | 政法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