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8-05-23

 

 

【文号:教务字[2018]047号】 【时间:2018年5月23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6日(第十八周至第十九周)进行,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学期开设课程(附件一),核对无误后明确课程考核方式。

2、考核方式分笔试与考试改革,笔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上各班级的专业笔试科目为1-4门);考试改革课程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请于第十七周考核完毕。

3、对近两学期都进行考试改革的课程,本学期默认为考试改革,如需改由教务处组织笔试,请特别注明。对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提倡考试改革,考试方式可以为随堂考试、论文、实践考核等方式。如有新增考试改革课程,请于2018年5月29日之前向教务处申报(附件二)。

4、考核方式确定后,请分别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附件三)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开卷考试科目清单》(附件四),打印纸质稿并加盖学院公章,由教学副院长签名后在2018年5月2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单独命题、单独考试,请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班级课程一览表》(附件五)注明考核方式。

二、试卷命制

6、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要求,各专业必修课应尽量组织理论考试并做到教考分离。在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试卷规范与质量”指标监测时,对未按要求组织必要理论考试,或未实行教考分离的相关专业,将对该专业指标得分进行相应扣减。

7、试卷命制、评阅和归档等工作,依照《江西师范大学试卷质量标准》执行;命题老师请使用试卷模板编辑试题内容,经其他老师试做和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印制。

8、命制完成的试卷, A、B卷分别装袋,评分标准(含评分细则)单独装袋密封,于2018年6月5日前提交教务处卓少林老师。

三、成绩提交

9、2018年6月22日前提交所有期末考试课程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及总评成绩须在2018年7月9日前通过教务在线全部提交完毕。

10、2018年7月7-9日学校组织集体登分,如需集体登分,请将集体登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杨蕾老师。

四、其他

11、监考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各学院专任教师均应参加监考。请各学院将期末监考人员名单填入附件六(在“是否参加监考”栏填“是”),人数应不少于本院专任教师数的75%,于2018年6月1日之前将附件六电子稿发给教务处卓少林老师。

12、关于考试方式、补(缓)考、成绩提交、考试纪律等与考试相关的细则,请参阅《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及《江西师范大学试卷质量标准》。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