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为检查考评各责任单位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促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定于12月4日开始,对各责任单位2017年度综治工作进行考评。同时,省直单位综治工作考评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校内考评及迎接省直单位综治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本级综治工作考评方式
1.2017年度学校综治工作考评按照近年的考评模式进行,即:不安排人员现场考评。
2.各责任单位对照《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附件1),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要求整理好工作台账。
3.各责任单位对照《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自评表》(附件2)自行检查、评分。《自评表》电子稿、纸质稿(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于12月11日前报送校综治办。
4.各计分职能部门根据《综治考评部门计分表》,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综治工作按照分值进行评分。《计分表》盖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校综治办。校综治办根据各责任单位平时上报的各类台账及校综治办发文需上报的材料进行统分。
6.校综治办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协查统分。汇总后的考评结果上报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定。
二、迎接省直单位综治工作考评事项
2017年度省直单位综治考评工作将于12月上旬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我校的综治迎检工作,各单位按照《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要求,逐项逐条、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迎检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下列材料于12月11日前报送校综治办。
2017年度综治工作要点;
2017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本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机构;
2017年度本部门逐级签订的综治工作责任书;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其他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综治责任情况述职报告;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除第三、四项需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稿外,其它材料通过OA 系统发送至保卫处杨建发信箱。
三、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照要求落实好各类台账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2.省直单位综治工作考评组12月6日至28日进行考评,具体到我校考评时间待通知。届时考评组将抽查两个二级单位,
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凡省综治工作考评组抽查到的单位被扣分的,校内考评将取消评先资格。
联系人:杨建发,电话:88120878、13607065105。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2017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
2.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自评表
中共江西师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一: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