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字[2017]1号
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为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和教师职业素养, 根据2014级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以及我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现就进一步做好2017年教育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一门必修的综合性实践课程,是师范生培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各有关学院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7年教育实习工作,确保教育实习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2017年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梅国平任组长,副校长张艳国、项国雄和总会计师童颖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教务处、学生处、教师教育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教师教育相关学院院长和课程所所长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师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师教育处处长兼任,主要负责全校教育实习的规划、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副组长,统一领导并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教育实习。
二、科学组织,统筹安排
根据教师成长规律,结合我校传统和实际,参照其他院校做法,教育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周,安排在第7学期集中组织实施。共分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与准备(2周)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实习动员,为实习生做好教学技能和思想准备。本阶段主要目的是增强教育实习的认识,明确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强化教育教学技能,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等。在实习动员期间,要聘请有关专家、中小学优秀教师和班主任以及上届优秀实习生,采用报告会、讲座、教学示范、技能实训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实习教育动员与准备工作。
实习准备活动由学院组织实施,安排在第6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或第7学期开学前在学校进行。
第二阶段:教育实习(8周)
实习生到实习学校(基地)开展教育实习,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第二课堂活动实习、教学研究实习以及教育调查、社会服务等。实习生要独立承担1门课程部分教学任务和1个班级一段时间的管理任务,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并至少组织1次班级活动,举办1次公开教学。实习期间,实习生要坚持教学反思,主动参与并组织实习队的交流研讨活动。
集中实习在学院和实习学校 (基地) 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与评价(2周)
集中实习结束后,实习生要围绕实习生活回顾、教学和班主任实习、实习前后变化、所取得的成绩和收获、实习感想与体会、实习问题与建议、实习成绩评定等,及时开展实习总结与评价。实习总结与评价的形式主要包括实习生个人总结与自评、实习小组总结和评定、实习汇报课、实习座谈会、实习指导教师总结和成果评定、班级和学院实习总结、实习先进个人和集体评定、学院和学校实习成果展、学院和学校实习报告会等。各学院要及时将实习总结和成绩评定等材料整理归档。
实习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实习总结由学院组织实施,实习生总结和成绩评定原则上安排在集中实习最后一周进行,其他实习总结工作原则上安排在集中实习返校后两周内进行。
三、严格要求,加强指导
我校2017年师范生教育实习组织形式,仍然由各学院组织学科统一编队为主开展实习,同时根据"国培计划"和"红土地支教工程"实施需要组织学科混合编队开展顶岗支教实习,严格控制学生自主单独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统一编队实习由各相关学院将同一学科专业的实习生统一编队,统一安排到一所或几所学校开展教育实习,原则上学科统一编队实习的学校,应在同一所在地,以便于实习指导和管理。学科统一编队实习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2.学科混合编队顶岗支教实习由教师教育处根据今年顶岗支教计划和岗位,预先组织各相关学院推荐、选拔一定的实习生,然后组队安排到指定的中小学开展实习。顶岗支教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由实习队牵头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顶岗支教实习生由学院推荐,各学院应于7月10日前将拟顶岗实习生人数报教师教育处。
3.原则上所有实习生都应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开展实习活动。在安排教育实习时,学院应考虑实习生考研、考公务员和参加就业面试的实际需求,因人制宜地进行组队和实施。确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家长和实习学校同意、学院审查、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少数实习生可以到就业意向学校、家庭所在地学校、原来毕业的中学单独开展教育实习活动。
对于申请自主单独实习的实习生,要严格控制,规范程序,加强督导。实习生须填写《单独实习申请表》,由学生家长签字、实习接收学校盖章同意,学院提出审查意见后于2017年7月10日前,由各学院统一交教师教育处审批。学生自主单独实习纳入教育实习统一管理,要求统一、过程不减。
4.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各环节管理,强化学院、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队长以及实习生的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加强检查和督促。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并热爱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保证实习质量。
5.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教育实习的若干规定和实习学校的教师管理制度,为人师表,做师德楷模。实习期间,实习生要认真撰写实习日志和教育反思,各实习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每2周编制1期实习简报并报教师教育处。
四、落实方案,加强建设
各学院要在总结多年教育实习经验基础上,结合本通知精神,精心制定2017年学院教育实习方案,编制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分发至相关人员和单位手中。要通过教育实习,优化建设一批长期稳定的 “实习、研究、服务”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
五、其它
2017年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参照执行。
时 间 | 活动内容 | 责任单位 /责任人 | 备 注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提交学科混合编队顶岗实习登记表,单独实习申请表、汇总表,安排好学科编队实习并报至教师教育处。 | 各学院 | 联系人: 教师教育处张慧荣 |
各学院按要求制定《教育实习实习方案》、《实习指导手册》(电子稿通过OA发送,纸质稿由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作为实习检查和实习工作量核算依据)。 | 各学院 |
6月底或9月初 | 实习动员,实习教育 | 各学院 | |
9月—11月 |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实习活动。 | 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 | 8周 |
9月下旬—10月下旬 | 学院组织实习巡检查。 | 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 学院领导普查实习 |
10月 | 学校组织实习检查。 | 教师教育处组织,各学院参与 | 学校领导检查实习 |
10月下旬— 11月上旬 | 学院教育实习总结,学院材料归档。 | 各学院、实习队、实习指导教师 | 2周左右 |
11月中旬 | 学校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学校归档。 | 教师教育处组织,各学院参与 | 1周左右 |
12月上旬 | 表彰 | 教师教育处、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 |
教师教育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