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教务字[2017]026号】 【时间:2017年4月13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材建设,促进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今年继续开展本科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类别
申报本年度规划教材分四种类别:①通识教育课程新编教材, ②专业课程新编教材, ③通识教育课程修订再版教材, ④专业课程修订再版教材。
二、编写要求
1. 锤炼精品。编写者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变革趋势、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编写高水平优秀教材。
2. 注重特色。要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本地本校特色,编写适合高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3. 强化创新。鼓励编写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
三、申报条件
1.此次申报的规划教材只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教材,研究生教材和培训用书等不在申请之列。
2. 申报人(第一主编)应为我校在编教师,具备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历,教材主编和编写者须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成就。学校鼓励高水平教师和专家主编或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3.申报新编教材需附有教材大纲和部分章节(至少1章),修订再版教材需附原教材和主要修订内容。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人(第一主编)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本科规划教材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新编教材将申报表附教材大纲和部分章节(至少1章)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申报修订再版教材将申报表附主要修订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提供原教材一本,交所在学院或相关单位。
2. 所在学院或相关单位对申报规划教材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本科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2017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汇总表一份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稿,联系人:杨桴,电话:88120267。
3.学校对申报规划教材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获得立项的教材,自立项时间起,出版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2. 编写者自行选择和联系出版单位出版。学校鼓励立项教材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国家优秀出版社出版。
3.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校发〔2014〕1 号)规定,我校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为校级及以上规划或优秀教材,可以申报教材建设工作量,其中编写学校规划教材或学校优秀教材,每10 万字计70 非课堂教学课时。
附件:
1. 江西师范大学本科规划教材申报表
2. 江西师范大学本科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