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规定,全国规划办将对我省2015年(含)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开展一次年度检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年检项目范围:此次年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范围是2015年(含2015年)以前立项的未结题项目。已经结题或者已经提交了结题材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用参加年度检查。2010年度项目必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否则将做撤项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2、各在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请使用2014年1月修订版,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须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是否权威或者核心等,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者成果被采纳批示情况。
3、有延期或者成员变更的要填写《变更审批表》(变更审批表中一定要标出项目研究类型,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延期项目要有充分延期理由,并明确写出具体延期时间,多次延期的要写明以往延期情况。成员变更项目要有详细变更原因,变更的成员应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变更后的成员具体情况(包括单位、职称、研究方向等)应有详细说明。重要事项变更如果涉及延期还需要《延期项目汇总表》。
4、所有《中期检查表》及《重要事项变更表》、《延期项目汇总表》均需报送电子版。一个人名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所报送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5、本次年度项目检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请勿逾期。以上所有电子材料请于2016年11月14日之前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2289309186@qq.com。纸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中期检查表》需要一式三份,《重要事项变更表》和《延期项目汇总表》一份请在截止日期前报送社科处办公室。
联系人:黄鹤 88120130
附件1:
参加年检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
国家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
延期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
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社科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