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13

 

关于组织“2016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奖办法》。按照《评奖办法》要求,申请“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或三位理事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

二、学院组织申报

各学院广泛动员,组织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和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有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会[2016] 1号)。

三、学校择优推荐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我校推荐数为两项。在同等条件下,曾获得过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请2015420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附件1:2016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通知.pdf

附件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附件3: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研究类).doc

附件4: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实践类).doc

 

 

研究生院

0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