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2016-01-30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学校已经对拟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书进行了二次专家评审,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专家的意见对督促各申报负责人对申报书进行仔细修改,关于最终稿申报书的报送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1.最终稿申报书报送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四),报送地点为新校区先骕楼5333办公室。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科处,不受理老师个人申报。
2.由于此次材料报送时间为寒假,为方便各学院打印申报书,保证打印质量,我处已与老校区印刷厂沟通可以为各学院打印申报所需材料。请各学院指派相关人员于2016年2月19日—20日前去印刷厂打印。相关事宜可与印刷厂陶师傅联系,电话为15170236719。
注意:《申报书》第六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第七栏“各省机构审核意见”的日期落款由2015年改为2016年,其他不变。请务必将此信息通知给本单位申报者。否则申报书无效!
3.其他申报相关事宜可我处网站《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相关内容。网址为:/s/34/t/445/a/69770/info.jspy
联系人:黄鹤 18679932938
                                     社科处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