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15-03-26

 

各有关单位

接江西省社联通知,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评选原则,鼓励和调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11日至201412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5,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5.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总共装订6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时间:我校截止时间为2015410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鹤 88120130申报所需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