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机构职能转变,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立项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主要资助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申报条件为35周岁以下的教师(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只资助一次,已获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者不得再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
3、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10万元,必须是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我校参与承担了《江西省教育志》、《江西省科技志》部分章节及结对帮扶赣州市寻乌县桂竹帽镇华星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的任务,可在2015年本校重点项目中予以立项并按要求安排经费。该委托项目不占本校立项指标。
二、申报办法
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科技处网站下载。(http://kjc.jxnu.edu.cn)。
2、项目申请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各单位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汇总,于10月15日前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请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通过OA发送至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一项(参与不限)。
2、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立项。
3、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四、结题要求
青年项目结题条件:以该项目为基础申报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其它省级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条件:以该项目为基础申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项目(获批项目的申报时间要求在2015年10月31日之后)。
五、推荐及报送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2.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由科技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并由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立项名单。
高教处联系人:彭宏博, 0791-86765172
科技处联系人:杨俊霞, 0791-88120132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5年9月28日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