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六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5-09-01

 

 

各有关单位:

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决定开展第六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凡属2013年度至今的全国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均可申请参评。

  (二)教材、教参、教辅读物、音像资料、译著、计算机软件不属本评奖之列。

  (三)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成果参评。正在执行尚未结题的课题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

  凡符合评选范围者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申请参评。申报材料包括:1、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5份;2、成果复印件及及社会反响材料统一装订成册,报送2册。此次申报我校截止时间为2015921日,请勿逾期。

   三、评选标准

  (一)政治标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及《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南,推动理论创新和江西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二)学术标准: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创造性地揭示教育科学规律,提出了新材料、新观点、新结论,开拓了新领域,或对原有的教育结论和方法有新的突破。

  2.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紧紧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对我省教育改革开放的实际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研究,既有对教育本质和特点的揭示,又有相对应的操作性对策、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体现规范研究:成果能较好地体现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导向的特点。

联系人  黄鹤    电话 88120130

 

优秀成果申请书.doc

 

                                                     社科处